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日期:2025-05-20
近年来,高台县紧紧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全力攻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成果斐然。目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54.4%,覆盖8个镇66个村,占行政村总数48.5%,惠及58373人,占农村常住人口58.5%,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建章立制明责任,全链监管无缝隙。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积极履行统一监管职责,精心制定并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高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试行)》《高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建设、使用、运维、监管四方责任,实现从设施建设到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无缝监管,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筑牢制度根基。
规范标识强管理,运行保障有支撑。在设施管理上,统一设计制作信息公示牌、安全警示牌、排口标识牌及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完备的日常巡查台账、运维记录,以规范的标识和完善的记录体系,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供坚实保障,确保管理工作有条不紊。
常抓培训提能力,专业运维稳运行。针对镇村管理人员变动频繁、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高台分局每年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培训会,为相关人员“充电赋能”。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指导手册》,助力运维单位和监管人员掌握常见问题处理方法,提升监管与运维质量,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严格监测保达标,问题整改促提升。注重监督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全市20%的比例,每半年对18座日处理量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季度开展全县设施监督检查与水质取样监测,将问题纳入考核并督促整改,确保污水处理站水质达标排放,运行稳定。
加大投入惠民生,资金保障助长效。为减轻群众负担,高台县自2019年起将农村污水处理站运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截至2024年底,县财政累计拨付604万元维修、运营费用,为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切实发挥设施环境效益。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将持续发力,不断优化治理策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乡村振兴增添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