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6-04-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6671(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督察监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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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甘肃汇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丹东乐北滩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6年4月16日 |
建设地点 | 张掖市山丹县东乐镇 | ||
建设单位 | 甘肃汇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拓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张掖市山丹县东乐镇。新建一座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配套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建设主变1×240兆伏安。本项目总投资9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0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由沉淀池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合理安排工期,做好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野生动物的扰动,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加强运行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升压站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变电站新建95m³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检修过程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依托甘肃辉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储能电站内的20㎡危废暂存间储存,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安全处置,转移过程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做好年度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和电子管理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