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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张掖恒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丹东乐北滩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5-1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26日-20251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编:734000

项目名称

张掖恒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丹东乐北滩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建设地点

山丹县东乐北滩光伏基地

建设单位

张掖恒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聚泰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山丹县东乐北滩光伏基地,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50MW集中式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场、110kV升压站及3.4km送出线路,不建设储能区。升压站将光伏场35kV线路升压至110kV后,通过1回110kV架空送出线路接入东乐北滩330kV汇集站。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8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7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保措施。合理布局主变压器及电气设备,选用先进、低电磁辐射、抗干扰能力较好的电气设备,从源头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巡检,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运行后变电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中4kV/m和100μT的要求。

2.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施工占地面积;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水土保持,减少对施工区域周边地表植被的压占,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进行植被、地貌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活动动物的惊扰。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工期采取物料堆放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冲洗车辆、渣土车辆密闭等防尘抑尘措施。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

4.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洗漱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泼洒降尘。运行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家政服务公司拉运处理。

5.严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堆放、转移、倾倒和填埋。运营期,废弃太阳能电池板更换时由厂家回收;检修废油、废铅酸蓄电池、检修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规范处置。

6.做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和危废贮存间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设置和运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座箱式变压器处设置0.5m3事故油坑和2m3事故油池,升压站主变压器处设置6m3事故油坑和35m3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集中交有资质单位安全规范处置,禁止外排。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主变,定期对基础减振、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运营期风电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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