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5-05-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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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中电建(张掖)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山湖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5年5月7日 |
建设地点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境内 | ||
建设单位 | 中电建(张掖)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新建110kV输电线路总长度8.93km,使用铁塔31基,线路起点为该公司平山湖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110kV升压站,终点为拟建平山湖330kV汇集站接入间隔,全线均为单回路架设。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1万元,占总投资的3.9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环保措施。做好电磁防护和屏蔽措施,强化巡检,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确保工程运行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线路架设方式在线路沿线合理设置衰减监测断面及监测点,每3年开展一次工频电场及工频磁场监测,并形成有效报告留档备查。 (二)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划定施工范围,避免大风、大雨天气施工作业,塔基浇筑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设置取(弃)土场,建筑材料外购。严格执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相关要求,减轻扬尘污染。混凝土废渣及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塔基开挖土石方用于周边施工区域生态恢复,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理,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处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三)强化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措施,加强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场地管理,表土单独剥离,单独苫盖贮存,待完工后进行生态恢复时使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和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运营期做好环境管理,防止周边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线路工程周围区域噪声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落实声环境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线路架设方式在线路沿线敏感点设置监测点位,每3年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