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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6日拟作出高台县友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日期:2025-01-16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5116拟作出高台县友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6日-20251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编:734000

项目名称

高台县友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5年1月16日

建设地点

张掖市南华、骆驼城、巷道、城关、宣化、黑泉等乡镇及临泽县廖泉镇境内

建设单位

高台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改建干渠14条、195.99km,其中:衬砌渠道189.765km,进行断面整理及配套建筑物的土渠6.225km,改建渠系建筑物707座;衬砌支渠135条、200.294km,改建渠系建筑物1706座;改建衬砌排水渠道2条、0.92km;对灌区进行信息化和现代化改造等。项目均在原渠系范围改建,不改变渠系走向,不新增用地。项目分 4 个片区共设置13处施工营地,其中4处施工营地设置办公生活用房、砂石料堆场、小型拌和站及预制场,其他施工营地设置办公生活用房、材料堆场。项目所用砂石料及混凝土均从周边市县商品料场购买,不设置取土场。工程总投资97950万元,环保投资为213.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营地配套环保厕所,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环保厕所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用于场区抑尘;车辆、机械保养维修委托周边机修厂,施工营地远离水体布置。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做好围挡防护并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临时堆场密目网覆盖,施工便道经常性洒水降尘和定期养护,敏感路段采取限速措施。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在设置有混凝土拌合站的4处施工营地采取全封闭式砂石料库,装卸、上料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水泥筒仓自带滤芯除尘器,对皮带运输廊道进行全封闭,搅拌机全封闭且配备布袋除尘器,混凝土拌合站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3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营地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废弃土方、建筑垃圾等临时堆放综合利用于施工,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

(四)依法落实环境敏感区保护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和物料堆场等,禁止向保护区排放固体废物、废水、清洗机械设备,禁止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施工管理,界定施工范围,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越界施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保护标识,禁止在文物保护区内取土、堆放弃渣或设置施工营地,避免施工车辆和人员活动对烽火台造成破坏,施工期结束后按照设计水保等提出的生物非工程措施及时进行绿化,按要求做好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地(营地)及周边噪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达标。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按照水务部门要求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渠系旁施工砂砾石路面施工道路在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生态恢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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