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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日期:2022-11-29

20221129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29日-20221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编:734000 

项目名称

甘肃普慧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1500吨精细化工产品及副产品项目(一期)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2年11月29日

建设地点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盐池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甘肃普慧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甘肃普慧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盐池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减水剂车间一座,占地面积810m2,并设置2条生产线,分别是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母液、泵送剂、粉体)生产线和脂肪族高性能减水剂(泵送剂)生产线,设计产能均为50000t/a。配套建设仓库三座,危废库一座(占地面积30m2)、罐区(占地面积1096m2),并配套建设辅助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项目总投资38500万元,其中本期工程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476万元,占总投资2.3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建设环保旱厕,定期清掏还田,生活洗涤废水泼洒抑尘。营运期,项目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化验室废水、喷淋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中,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落实洒水抑尘、物料遮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工艺中B料(VC钠盐、纯水)配置工序、聚合物合成工序、泵送剂合成工序、粉体制备工序和脂肪族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工艺中水解、复配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统一先进入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粉体工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再进入车间废气处理装置“二级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工艺中A料(丙烯酸、巯基丙酸、丙烯酸羟乙酯)配置工序、中和工序和脂肪族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工艺中磺化、缩合、缩聚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统一引入上述车间废气处理装置“二级水吸收+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中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丙烯酸、氨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丙酮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限值。

危废暂存间化验室和甲类库房设置微负压,废气均集中收集后经管道入减水剂车间的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置;储罐区储罐设置氮封系统,储罐顶部设废气呼出排放口,经管道收集排入减水剂车间的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置

项目生产、生活用热依托园区供热站供给。

(三)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采取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措施,重点做好减水剂生产车间、储罐区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和储罐设置围堰,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管或架空敷设,不得埋入地下。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3个,在危废暂存间和储罐区周边设置土壤监测点位2个,每年监测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收运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内部设置分类存储间。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机油、沉淀池污泥以及清罐沉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制氮废分子筛、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树脂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运至当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处置。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隔音、减振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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