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2021年9月3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1-09-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3日-2021年9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编:73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华能山丹花草滩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张掖市山丹县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园

华能山丹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张掖市山丹县县城东南方向约43km处的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园高载能产业区。拟建光伏电站分为两个区域:一区占地面积3061408.51 m2,;二区占地面积1278036.09 m2,;光伏电站总占地面积4339444.6m2

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00MW,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阵列区、升压站,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楼、综合配电室、生活水泵房等。项目总投资10078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66%。

1、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⑴在升压站四周围墙内种植当地树木,综合楼前广场播撒草籽、种植草坪,绿化面积1800m2。⑵工作人员对光伏阵列区检修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植被。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周边暂无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管网布设,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光伏阵列区的箱变、逆变器和升压站主变压器所产生噪声值介于50~65dB(A)之间,为了达到降噪效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⑴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减小噪声。⑵光伏区箱变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基础。⑶逆变器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⑷升压站主变压器设置减震基础,配备低噪声、高效率风机,加装隔声罩。⑸加强上述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措施有效可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采取以下固废防治措施:⑴升压站厂区和综合楼内设置垃圾箱5个,生活垃圾定期运送至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收集点。⑵废旧光伏组件在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升压站内存储。⑶废弃电容器、废变压器、废变压器油及油抹布、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在升压站内自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储存。⑷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⑸在门口张贴危废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类别、危害特性、贮存负责人和应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⑹建立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设置危废台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收运处置。

5、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小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运营期工频电磁场对环境的影响,可考虑采取以下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⑴设计单位应科学合理布置升压站内主变压器等工频电磁场源强较大设备的位置,尽可能将其布置于升压站中心区域,尽量远离围墙。升压站按规范设计和建设,升压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过程中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工频电磁场强度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⑵选用先进、设计精良、低电磁辐射、抗干扰能力较好的电气设备,从源头降低工频电磁场强度。⑶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加弹簧垫后,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⑷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⑸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牌,避免无关人员靠近。⑹升压站站界30m范围内不宜建设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⑺运营期定期开展升压站站界工频电磁场监测,确保站界工频电磁场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的工频电场控制限值和100μT的工频磁场控制限值。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降低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应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⑴主变压器外壳配备泄漏检测报警装置;⑵变压器油桶储藏室采取防渗、防火处理,并定期巡检;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以妥善收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废变压器油;⑷总图布置按照功能分区,各单元之间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应的防火、防爆要求;⑸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运行检查与维修保养,防患于未然;⑹配备足量的灭火器及消防设施;⑺定期开展安全技术规范培训,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厂区内醒目位置,规范岗位操作,降低事故概率;⑻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危险物质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⑼编制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⑽建立健全电厂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电厂内部管理,定期举行安全教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加强监控、认真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也随之减轻,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服务期满后污染防治措施

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若当地政府允许,本项目将继续续租,无需对光伏发电场区设备进行基础拆除,只需对太阳能电池板和其他相关设备进行更换,确保其能正常发电工作(若项目不再续租,建设单位需根据当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行拆除工作,并参照本次评价的生态保护措施进行拆除施工和生态恢复)。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