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2021年4月2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1-04-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2日-2021年4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东北郊盛和路(育英学校西侧)

编:73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嘧啶胺、1000吨2-氯烟酸、500吨吡唑环、1000吨苯醚酮项目

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

甘肃安隆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年产1000吨嘧啶胺、1000吨2-氯烟酸、500吨吡唑环、1000吨苯醚酮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嘧啶胺车间、2-氯烟酸车间,吡唑环车间,苯醚酮车间,成品仓库,罐区,配套的辅助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1494万元,占总投资的10%。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营运期,生产废水处理建设一座150 m3/d的污水处理站,实行分类预处理+综合处理(生化)工艺。嘧啶胺压滤水和2-氯烟酸中和水、三乙胺回收废水、水解工段废水、废气处理废水、雨水混合由废水储存池进入催化水解系统处理;经催化水解的工艺出水与吡唑环分层水、吡唑环加成水洗废水、吡唑环环化水洗废水、苯醚酮脱前馏分冷凝废水、苯醚酮醚化水洗废水、苯醚酮分层水等混合废水在混合调酸池混合均匀后,加酸进入化学分离系统处理;化学分离出水进入催化氧化+三效蒸发+芬顿氧化进行预处理;分类预处理后的废水进一步采用UASB+ A/O+芬顿氧化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苯胺类、氯苯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COD≤500、BOD5≤300、SS≤400、NH3-N≤45),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苯等有毒有害的特征水污染物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3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即二氯甲烷≤0.2mg/L,二氯乙烷≤0.3mg/L,氯苯≤0.2mg/L)后,部分回用于废气处理用水,剩余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落实好污水处理站、事故池、雨水收集池、原料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埋地管道和生产装置区的防渗措施,防渗设计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进行。落实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在厂区及其周边区域布设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和预警体系,防止地下水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通过采取密闭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加盖篷布、严禁大风天气作业、加强施工管理、使用优质燃油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环境污染。

营运期生产线有组织废气要强化源头控制措施,每种产品生产线废气排放口用管道密闭连接收集(收集效率100%),通过泵抽吸至废气总管道,再经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各类污染物(注明标准的除外)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1)嘧啶胺生产线:氯化氢反应釜、亚胺化反应釜尾气经两级碱液吸收塔喷淋处理后,氯化氢、甲醇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闪蒸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亲核加成反应釜尾气、甲醇蒸馏回收尾气、闭环工序反应釜废气和甲苯冷凝回收的不凝气,采用三级盐水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甲醇、甲苯等有机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2-氯烟酸生产线:产品烘干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送至碱洗装置处理;氧化反应釜尾气、烟酰胺氮氧化物烘干尾气、氯化反应釜尾气、减压蒸馏尾气、水洗釜尾气、三乙胺蒸馏回收尾气、酸化结晶釜尾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硫酸雾、三乙胺、氯化氢、三氯氧磷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烟酰胺氮氧化物闪蒸干燥尾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碱解工段尾气经两级降膜吸收塔回收氨水后,氨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吡唑环生产线:各生产工序废气采用管道密闭连接收集,通过泵抽吸至废气总管道,经三级盐水深冷+两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氨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氯气、氯化氢、二氯乙烷、苯胺类、乙酸、氯苯、氨、甲酸乙酯等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4)苯醚酮生产线:酰化工序尾气经三级盐水深冷+三级降膜吸收+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氯化氢、间二氯苯、二苯醚、二氯甲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工序生产废气采用管道密闭连接收集,通过泵抽吸至废气总管道,经三级盐水深冷+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间二氯苯、二甲基甲酰胺、二苯醚、二氯甲烷、环己烷排放浓度须满足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5)无组织废气: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相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车间、仓库、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等建(构)筑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排放限值满足以上标准中附录A.1无组织排放限值。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储罐、危险暂存间无组织废气分别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带,各类处理池采取池顶覆盖措施,在臭气排放孔上安装吸气罩,经管道引至碱液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硫化氢、氨气等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6)食堂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 排放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须严格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范围内;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不准乱堆和随意排放。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精馏残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有机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环保管理要求,设置200m2的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贮存管理,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沉淀产生的磷酸钙渣、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混盐须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依法处置;鉴别前从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防治措施,初期污染雨水收集后通过管线送厂污水处理厂处理,管线铺设应采取地上明管或架空敷设;落实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定期进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