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0-10-27
2020年10月27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东北郊盛和路(育英学校西侧)
邮 编:73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张掖LNG储备中心项目 | 山丹县张掖国际物流园区内 | 张掖交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华瑞祥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张掖国际物流园区内。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储备中心库(2.98×104m3),双金属全容储罐1座、LNG装车系统,配套建设1套50×104Nm3/d的天然气液化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在工艺装置区西侧预留位置用于后期的气化外输装置的设置,气化外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建设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4226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万元,占总投资的0.38%。
|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厂区设置环保型厕所。运营期,生产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厂区污水储存罐(10m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拉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厂区生活污水池,定期由吸粪车拉运至山丹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锅炉软化水降温后用于厂区泼洒降尘,本项目所有废(污)水均不得外排。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采取洒水抑尘、物料加盖篷布、设置防风抑尘网、加强施工管理、使用优质燃油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环境污染。运营期,新建两台2300kW燃气导热油炉和580kW、2100kW的燃气锅炉各1台,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火炬系统设有8m高长明灯,长明灯燃料采用BOG回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闪蒸气经管道排至BOG压缩机增压后,一部分作为燃料气,一部分返回液化单元入口重新液化;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严禁建设燃煤锅炉。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必须严格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范围内;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园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期,生活垃圾、粉尘、机械杂质集中收集后运至园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废分子筛、制氮分子筛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活性炭、废MDEA溶液、废脱汞剂、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设置30m2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重点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加强施工管理,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植被恢复,降低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应加强场区及周边绿化,绿化率应达到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