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6-06-08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环督察〔2022〕58号)要求,全面落实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依据部门“三定”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制定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6年度)》,现予以公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6年度)
1.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VOCs综合治理,加快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深化城市建成区散煤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扬尘综合治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
2.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严密监控国控、省控断面及山丹河(甘州段)水质,督促解决市污水处理厂超越水问题。推进高台南华明水滩、民乐双树寺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报批,启动肃南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动态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监督性监测,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
3.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分类管控,开展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和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监管,更新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化工产业集中区地下水监测与专项整治。
4.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问题整改。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实施卫星遥感监测。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废电器拆解及“新三样”退役装备环境监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和风险评估。
5.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监管,统筹推进餐饮油烟、恶臭污染、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监管。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争取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完成省上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和污水管控任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指导,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
6.推进美丽示范创建。制定实施《美丽张掖建设行动方案》及成效考核细则,组织对县区和市级部门开展美丽张掖成效考核。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标杆示范和省级示范样板创建。
7.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张掖段)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守护祁连山专项行动。加大日常巡查管护和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完成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点位现场核查。
8.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张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5-2030年)》重点任务落实,谋划祁连山-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带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项目。持续挖掘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做好“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
9.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开展管控单元重点攻坚试点。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评和重点行业环评管理。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常态化抽查复核,落实项目技术评估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项目落地建设。
10.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按计划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完成2024年全市及六县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发布,推动碳普惠体系建设。配合推进碳排放“双控”工作,指导民乐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编制2025年度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11.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总结EOD试点项目实施成效,谋划新的EOD项目并争取省级入库。完成张掖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自评估,指导县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完成水利环境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任务。
12.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紧盯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剩余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月调度”机制,对已完成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
13.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质效。探索推行“一表十查”执法监管模式,落实正面清单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加大排污许可、碳排放、新污染物等领域执法力度,确保执法效能评估达到优秀等次。
14.全力化解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强化信访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确保来电、来访、网络平台等渠道信访问题及时受理。严格按照《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办理规程》做好查处工作,建立县区环境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定期调度机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15.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修订《张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常态化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实战比武,强化区域、部门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深化重点流域“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运维管理。
16.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规范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管,加强异地转入放射源及输变电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完成闲置放射源收贮,统筹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修订市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7.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加强自动监控业务培训,提升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检查水平。强化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完善超标(异常)数据处置程序。加强第三方运维单位管理,督促企业更换老旧设备,保障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
18.强化“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引领。编制并印发实施《美丽张掖建设“十五五”规划》,合理确定目标指标,谋划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19.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分区管控联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定期开展案件线索筛查。深化环保信用评价应用,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检查指导,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20.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制定实施《张掖市生态环境系统“九五”普法方案》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暨生态环境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确保全系统不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21.构建现代化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做好自动监测站点基础保障。组织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例行与专项监测,统筹提升县区监测站能力。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开展能力提升和持证上岗考核。
22.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在减污降碳、智慧环保、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开展科技研究。以“环境科技周”等活动为重点开展科普宣传,积极争取创建全国生态环境科普基地。
23.强化重大项目谋划与资金监管。精准谋划申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实行项目进度预警管理。
24.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专题报道。开展“祁连山-河西走廊主题摄影暨短视频征集活动”,举办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加强政务视频号运营,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完善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伍。
25.提升智慧张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应用效能。稳步实施智慧环保战略,推进重点水系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工程。以数据挖掘和应用提升为抓手,加快推进信息化与环保业务融合,为非现场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26.打造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力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着力提升执法、监测、应急、环评四支队伍业务水平,为美丽张掖建设提供坚强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