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2-06-27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张环法规发〔2022〕4号
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甘环规划发﹝2021﹞25号),经2022年1月2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下达2022年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以切块形式下达,你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执行财政部《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3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甘环财务发〔2021〕11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环规划发〔2020〕35号)有关要求,结合绩效目标指标,抓紧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管好资金,用好资金,确保实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安排不得与近3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已支持的项目重复。
二、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用途,确定实施内容,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履行项目审查审批相关程序,肃南分局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含电子版)和绩效目标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确保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并与县财政局积极衔接沟通,配合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使用方向支出专项资金,履行招投标程序,落实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制度。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滞留、套取专项资金,不得擅自变更和超范围使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和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工艺技术和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现象,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完工后及时按要求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及时履行资金项目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实施高效优质。
四、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本季度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的调度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及时归集、完善项目资金有关文件和财务资料,专人负责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做到一项目一档案,实现痕迹管理。
五、你局要按照《甘肃省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甘环发〔2013〕159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编制《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和《甘肃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估表》,按规定期限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六、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对存在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2022年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
2.2022年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1:
2022年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
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安排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肃南县 | 肃南县皇城镇北峰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皇城镇人民政府 | 50 | |
合计 | 50 |
附件2:
2022年革命老区、涉藏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 肃南县皇城镇北峰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 | 实施单位 | 肃南县皇城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50 | ||||
其中:省级补助 | 50 | |||||
地方资金(含社会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通过实施皇城镇北峰村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得到改造,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开工数量 | 100% |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质量 | 完工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 | ||||
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效益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 | ≥8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