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1-09-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和省、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各类环境功能区划。

2.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经济政策、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及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

3.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区划工作;综合管理辖区的自然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开发活动,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遗迹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4.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实施全县监测制度和规范,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5.督促落实污染减排目标,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的责任。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包括地面和地下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

6.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研和适用环保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环保产业发展。

7.实施排污申报登记与许可证、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明确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审批市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县管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对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协调解决市内及跨区域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管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群众环境投诉来信来访等调查处理和办结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市辖区内环保行政执法稽查及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

9.并监督实施核辐射、电磁辐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全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核承压设备、电磁辐射源实施安全监督。

10.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共和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

11.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12.县环境保护计划、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篇章。

13.县委、县政府和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下设有两个副科建制部门分别为:张掖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张掖市临泽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人员编制情况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设有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临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设有参公编制5人,张掖市临泽生态环境监测站设有事业编制9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24.29万元,本年收入1842.86万元,支出总计1792.9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53万元,减少26.76%,支出减少285.85万元,减少15.7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4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5万元,占5.16%;其他收入1747.72万元,占94.84%,主要是县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9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8万元,占28.21%;项目支出1740.16万元,占83.79%。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4.21万元,较上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4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万元,增加94.37%。主要原因是:机构上划,项目资金由县区财政配套,列如其他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9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7万元,增加84.89%。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项目资金由县区财政配套,列如其他收入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上划,社会保障缴费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上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28%,节能环保支出1787.39万元,占总支出的99.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31.41万元,较上年减少3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上划,部分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社保保障缴费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支出。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减少。公用经费18.82万元,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员、接待次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业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控制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控制成本。

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市级检查指导、考核调研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员、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36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33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印刷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生态环境项目采购、机关办公用设备和办公家具及办公耗材、印刷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认真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检查后,我局部门投入目标、部门履职目标、部门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均达到97%,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分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临泽县分局.XLS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