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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15批75号(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9-02

2025年8月28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5批群众举报件7件,现将第15批1件(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5批75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肃南县大河乡存在不作为不担当情况,致使禁牧区管理混乱,西岔河等村部分牛羊长期在禁牧区放牧,曾多次向县上领导反映情况,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遭到恶势力干扰打压,禁牧区长期放牧问题,严重涉及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肃南县大河乡存在不作为不担当情况,致使禁牧区管理混乱”的问题。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肃南县大河乡下辖行政村18个,其中:整村禁牧村10个,草畜平衡村8个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奖总面积367.3941万亩,其中草原禁牧面积171.957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95.4371万亩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奖1433户4293人近年来,大河乡党委、政府实行“乡政府牵头统筹、执法队专项巡查、村干部日常管护”的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在18个村聘用36名草管员配合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常态化开展禁牧政策宣传、巡查检查、草原管护等工作,积极采取无人机航拍、实地摸排盯防等方式开展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开展草原专项执法巡查208次,近年来全乡累计发现禁牧区偷牧行为37起,立案查处37起,已结案27起,缴纳罚款23.595万元,已立案正在执行10起。

2.关于西岔河等村部分牛羊长期在禁牧区放牧的问题。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西岔河、水关、西河等村实施整村禁牧以来,为保证农牧民群众收入不因禁牧政策实施而下降,禁牧村积极响应“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发展理念,开展舍饲养殖。因西岔河等村草原广袤、地形复杂、山大沟深,以及乡村两级监管人员少、监管面积大,日常监管存在盲区,偶有个别牧民进入禁牧区实施牧行为,不存在牛羊长期在禁牧区放牧现象

3.关于“曾多次向县上领导反映情况,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遭到恶势力干扰打压”的问题。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接到该信访举报件后,肃南县公安局立即赴大河乡西岔河村走访调查认真分析研判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受理的举报线索梳理汇总近三年肃南县受理的243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和大河派出所办理的26起治安案件,重点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类案件进行核查,未发现西岔河村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线索。经肃南县委社会工作部查阅2021年以来县级领导接访记录,未发现群众反映禁牧区放牧问题。

4.关于“严重涉及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问题。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根据《甘肃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和《肃南县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年起大河乡西岔河村实施整村禁牧,禁牧面积54.54万亩共发放草原补奖资金3234.1万元(其中2021年发放706.15万元,涉及134户467人;2022年发放679.51万元,涉及134户469人;2023年发放 680.37万元,涉及134户472人;2024689.09万涉及1384682025年发放478.98万元,涉及137475人,剩余213.75万元未发放接到该信访举报件后,肃南县再次对西岔河村2021年以来所有草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草补资金享受对象、资金发放流程符合《肃南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的情况。同时,肃南县林草局于2025年8月对大河乡草原植被盖度高度开展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大河乡天然草原禁牧区草原植被盖度高度较2024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三、办理情况

肃南县大河乡联合肃南县林草局抽调60余名工作人员,组建10个核查工作小组赴西岔河村腰仙沟、一排松、前大阪等7处禁牧区域进行实地巡查,入户发放《禁牧政策宣传单》,面对面讲解偷牧的法律后果,利用村内信息群等线上平台,发布偷牧警示案例和生态保护知识短视频,切实让禁牧和保护林草资源的理念家喻户晓,激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同时,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无死角的禁牧草原专项巡查工作,并深入分析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能,确保禁牧区草原管理责任落实,力争实现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切实筑牢禁牧草原管护防线。

四、下一步措施

肃南将督促大河乡持续抓好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禁牧区管护工作。一是肃南县、大河乡定期通过党委会和专题会安排部署、分析研判禁牧工作,科学划定责任区,实行“主要领导包片、班子成员包村、乡镇干部包户”责任体系,层层分解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巩固禁牧工作成效。持续强化林草、公安、司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通过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白天巡查与夜间蹲守相结合、地面巡查和空中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查处禁牧草场偷牧等违法行为,力争达到惩处一个、警醒一片、震慑一批的目标。三是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村民大会、文艺展演等有利时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推送微信视频和举办禁牧政策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持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禁牧政策和草原保护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广大牧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遵守禁牧规定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肃南县将该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在肃南县大河乡人民政府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人员走访大河乡企业和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78份,满意78份,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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