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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15批71号(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9-02

2025年8月28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5批群众举报件7件,现将第15批1件(重点关注)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5批71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位于山丹县青羊口农场甘肃万佳玉辰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公司环保、自然资源、应急等手续不全,私自开展采砂、洗砂作业约2个月,无任何环保治污设施,露天开采,以渗坑方式洗砂,洗砂用水源自私自抽取的地下水,且其采矿区域涉及文物保护区,对生态环境与文物保护均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经核查,举报反映的甘肃万佳玉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佳玉辰公司建筑用砂矿位于山丹县老军乡2023年2月万佳玉辰公司山丹县玛瑙河年产10万立方米筛砂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山丹县发改局备案;2023年3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批复;20234取得采矿权,矿区面积0.1853平方公里2025年3月办理临时使用草原许可手续;2025年4月项目开工建设,至目前建成水洗砂加工生产线1条、料棚6000平方米、三级循环水池1500立方米等设施。2025年6月14日,山丹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山丹县文物局对全县露天矿山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坐标套合,发现万佳玉辰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范围部分与文物保护单位大青羊壕堑2段及大青羊消失壕堑建设控制地带重叠6月18日,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向万佳玉辰公司下发《告知函》,要求立即停止建设活动,万佳玉辰公司收到《告知函》后随即停止建设。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已重新选址并划定山丹县玛瑙河建筑用砂矿二矿区范围,完成文物、生态环境、林草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征询工作,待按程序公开挂牌出让山丹县玛瑙河建筑用砂矿二矿区采矿权后,督促万佳玉辰公司重新办理环评,并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情况。8月28日,山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山丹县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文体广旅局、老军乡政府全力配合,严格落实责任,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1.关于“私自开展采砂、洗砂作业约2个月、露天开采”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山丹县因短期内连续遭遇洪水灾害,导致山丹农场青羊口分场1500多亩耕地被淹,其中200多亩绝收,为预防和减少该类灾害再次发生,2025年7月29日甘肃农垦山丹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向山丹县自然资源局报送《关于修建消力蓄洪池的请示》;2025年8月1日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复函《关于同意甘肃农垦山丹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修建消力蓄洪池的函》,同意甘肃农垦山丹农场修建消力蓄洪池。2025年8月2日甘肃农垦山丹农场与万佳玉辰公司协商一致,委托万佳玉辰公司在厂区北侧开挖修建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的消力蓄洪池1座,蓄洪能力80000立方米,用于沉积洪水,减轻洪涝灾害对农场、兰新铁路的冲击,消除安全隐患。目前,万佳玉辰公司已完成消力蓄洪池70%工程量,开挖的消力蓄洪池位于新设立拟出让的山丹县玛瑙河建筑用砂矿二矿区范围内,矿区内无采矿、洗砂生产痕迹,开挖消力蓄洪池产生的砂石料均堆放在原地,无拉运痕迹,不存在违规私自采砂、洗砂作业、露天开采等问题。

2.关于“环保手续不全、无任何环保治污设施,露天开采,以渗坑方式洗砂,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批复万佳玉辰公司《山丹县玛瑙河年产10万立方米筛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项目开工建设。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已重新选址并划定山丹县玛瑙河建筑用砂矿二矿区范围,由于项目内容变更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并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年6月项目已暂停建设,已建成的部分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包括废水收集池、蓄水池(采取土工布防渗)、洗砂废水密闭沉淀罐等,待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开工建设。现场未开展采砂、洗砂作业,不存在渗坑洗砂问题。

3.关于“应急等手续不全,私自开展采砂、洗砂作业约2个月”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万佳玉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申领采矿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发现采矿区域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矿方安全设施设计未获批复。2025年8月4日甘肃农垦山丹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向万佳玉辰公司致《委托施工函》,委托万佳玉辰公司在泄洪区建设1座消力蓄洪池,万佳玉辰公司在矿区北侧进行了开挖作业,未组织过采砂、洗砂作业新设立矿权挂牌出让后,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将督促矿权竞得人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关于“其采矿区域涉及文物保护区,对生态环境与文物保护均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25年6月,根据张掖市文物局、张掖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矿山开采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山丹县文物局联合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域内30家露天矿山进行核查,发现万佳玉辰公司建筑用砂矿矿区范围与大青羊壕堑2段及大青羊消失壕堑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重叠,立即告知企业停建(该矿区至目前未开采)。依据核查结果,山丹县自然资源局与山丹县文物局联合制定《山丹县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矿山企业整改处置工作方案》,对涉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叠的矿区进行整改。根据方案中对万佳玉辰公司建筑用砂矿的整改措施要求,山丹县自然资源部门已重新选址划定山丹县玛瑙河建筑用砂矿二矿区,并于2025年7月18日向山丹县文物局进行意见征询,经初步核查,新选址不涉及山丹县境内文物保护单位。

5.关于“洗砂用水源自私自抽取的地下水”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万佳玉辰公司员工生活用水水源系租用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原796矿)的水源井,该井坐标为:距离洗砂场1.4公里,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境内。2004年8月6日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申请用水许可,金昌市金川区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审核同意。2025年7月3日万佳玉辰公司与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签订供水协议,双方约定由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将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提供给万佳玉辰公司作为水洗砂生产用水,因万佳玉辰公司目前处于停建状态,尚未建成投产,暂未供水。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加强矿山企业日常巡查,严禁无证开采或超范围开采,严格采砂区域边界划定,定期检查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确保砂场依法依规开采。二是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加强对采矿、洗砂环保设施的运行监管,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砂场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三是山丹县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砂场安全检查,督促砂场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砂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定期检查砂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山丹县文物加强对文物保护区的巡查和保护,明确文物保护区边界标识,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砂场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五是山丹县水务强化对地下水开采的监管,定期检查砂场的用水来源,严禁私自抽取地下水;加强对洗砂用水排放的监管,确保洗砂废水达标排放,防止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六是老军乡政府加强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巡查检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建设、环境污染、用水情况等进行综合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建设,不发生环境污染、非法取水、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该群众举报件办理完成后,山丹县将办理情况在山丹县青羊口农场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甘肃万佳玉辰建材有限公司周边企业、青羊口农场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份,满意40份,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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