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16批77号、78号、82号、83号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9-01

2025年8月29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6批群众举报件7件,现将第16批4件一般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6批77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张掖西站桔子酒店对面的怡水园小区居民反映,位于怡水园小区周边存在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怡水园小区位于张掖西站桔子酒店东马路对面,该小区周边有两处公园公园内设有群众活动区和健身器材区。其中第一处公园位于怡水园小区南面,该公园临近花儿名苑小区的4号楼与2号楼,距离约100米。第二处公园位于怡水园小区北面,该公园与怡水园小区间隔丹霞路,临近怡水园小区的1号楼与2号楼,距离约200米。甘州区怡水园小区周边两处公园内存在老年人合唱、乐器演奏、跳广场舞附近群众自发组织节目彩排活动时音响设备音量过大产生噪声确实对怡水园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二)办理情况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甘州区立即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向甘州区城市管理局下发提醒函,敦促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两处公园内公共活动区域的监管,避免噪声扰民情况发生二是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牵头,新墩镇、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配合成立联合工作组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南街片区管理责任人协调沟通,对活动产生噪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在今后大型活动开展前必须公告周边群众,尽可能取得群众理解。同时,由新墩派出所确定专人持续跟进对甘州区怡水园小区周边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工作。三是引导周边老年人合理调整活动时段,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将晨间唱歌、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推迟至8:30后开展,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严禁12:0014:3022:00-次日8:00开展产生噪娱乐活动。四是由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在两处公园醒目处分别设置两块警示牌,公告相关提示内容,提醒群众在规定的时间段开展娱乐活动,且尽可能减小音量、降低噪声影响,并安排专人对该两处公园进行不定期巡查,提醒劝导群众有序开展娱乐活动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将持续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新墩镇、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强化怡水园小区周边的日常巡查,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反弹。同时,多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文明公约,向周边居民及公园内活动的人群发放《噪声管控倡议书》,以“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保障老年人活动需求”为核心,引导老年群体自觉降低噪声活动,构建“老年服务”与“居民生活”和谐共存的环境。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该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怡水园小区和附近花儿名苑小区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组织工作人员走访怡水园小区和花儿名苑小区住户开展满意度调查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85份,满意85份,满意度100%。

二、受理编号:第16批78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州区龙渠乡水源村龙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殖问题突出。该企业养殖猪、鸡约百头/只,苍蝇成群,恶臭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企业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建设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私自将养殖粪污阶段性排入草滩庄大坝区域内,严重影响环境,要求规范企业养殖行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养殖粪污臭味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该举报件反映的张掖市龙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甘州区龙渠乡水源村三社,公司西、南、北三面均为水源村三社耕地,东面紧邻杨某某本人居房屋。该养殖场建成养殖圈舍10栋(密闭式猪舍6栋,闲置鸡舍4栋),目前存栏生猪850因粪污清理不及时,防臭除臭措施不到位,确实存在粪污臭气扰民的问题。

2关于无任何审批手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09年7月,张掖市环境监测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审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2年4月,甘州区兽医局对该养殖场建设项目予以备案审批2012年6月,注册成立张掖市甘州区龙源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2年7月,原张掖市国土局甘州区分局对该养殖场用地予以审批;2015年11月,更新注册办理张掖市龙源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3关于无环保设施及粪污排入黑河草滩庄大坝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配套建有1座3000立方米的防渗漏密封式化粪池,养殖粪污均在化粪池贮存发酵,每季度将粪污清运还田经走访张掖市水务局黑河管理总站(为黑河草滩庄大坝监管单位)、张掖市龙渠三级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黑河草滩庄大坝下游)、周边31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有养殖粪污排入黑河草滩庄大坝区域的现象,在黑河草滩庄大坝区域也未发现排污明渠和暗管。

(二)办理情况

督促养殖户某某彻底清理化粪池及养殖场内外粪污,并喷洒除臭剂、消毒剂。某某已签订承诺书,承诺每日清扫栏舍、密闭化粪池盖板,抽运粪污全程落实密闭、防遗撒措施,运输完毕后立即清洁现场,杜绝沿途撒落和臭味扩散,减少苍蝇滋生。

(三)下一步措施

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养殖户猪舍、粪污清理处置及除臭药物添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某某每周喷洒消毒药剂和除臭剂,落实粪污清理清运等环节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异味扩散。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将该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在龙渠乡水源村公示栏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走访该养殖场周边居民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31份,满意31份,满意度100%。

三、受理编号:第16批82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北环路阳光曦华源小区长达6年未通过消防验收,铲平小区7栋楼单元门前的草坪(约300平方米),名为火灾扑救面,实则为电动车停放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阳光曦华源小区位于甘州区北环路622号,2018年由张掖市鑫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发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由张掖市鑫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共有7栋住宅楼

1)关于“甘州区北环路曦华源小区长达6年未通过消防验收”问题。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2018年鑫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小区建设过程中,未按设计图纸文件及规范要求修建,造成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宽度不足、位置被绿化带占用的问题。2019年小区建成后,因小区消防设施及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等不符合消防验收相关规范,一直未完成消防验收备案。2024年1月,甘州区住建局对阳光曦华源住宅小区在验收后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鑫发房地产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5月,甘州区住建局督促鑫发房地产公司完成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整改工作,后经甘肃昊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检测和甘州区住建局鉴定,于2025年5月9日完成阳光曦华源小区7栋住宅楼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确认。阳光曦华源小区确实存在6年未通过消防验收的情况。

2)关于“铲平小区7栋楼单元门前的草坪(约300平方米),名为火灾扑救面,实则为电动车停放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由于阳光曦华源小区当时规划设计中未配套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为满足该小区7栋住宅楼600户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2020年7月,鑫发物业公司沿小区西围墙及南侧围墙设置了非机动车停放和充电车棚,可满足340余辆非机动车停放和充电需求。近年来随着该小区入住率的增加,小区现有非机动车已达760余辆,已建停车棚已远不能满足停放需求。为满足消防验收规范要求2025年5月鑫发房地产公司对7栋住宅楼前单元门两侧绿化带树木、草坪移栽、铲除7栋住宅楼前的消防通道及消防救援场地平均拓宽了3.5米,补足了各楼栋消防通道及消防救援场地面积。该区域拓宽后,因场地较宽且距离楼栋单元门较近,加之非机动车棚停车位紧张,小区业主便自主在此处停放非机动车。因鑫发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救援场地停放非机动车行为巡查、劝阻、清理工作不到位,致使7栋住宅楼前普遍存在业主在消防通道及消防救援场地停放非机动车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办理情况

接到该群众举报件后,甘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甘州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西街街道立即开展整治工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规定,甘州区住建局、西街街道督促鑫发物业公司立即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人员全面清理、拖移各楼栋前消防救援场地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并在该区域张贴禁停警示标识,加大巡查、劝阻力度,确保消防通道及消防扑救场地畅通。二是要求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鑫发物业公司张贴并在业主群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的通知》,宣传引导小区业主在非机动车位及车棚规范停放车辆。三是针对该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不足情况,督促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征询业主意见,在不影响小区车辆、人员通行并满足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划定合理停放区域,充分满足该小区业主非机动车停车需求。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住建局、西街街道将持续督促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鑫发物业公司引导小区业主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辆,物业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业主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救援场地停放非机动车行为及时劝阻、清理,有效解决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问题,切实保证小区安全隐患问题长效化根治,为该小区居民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该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阳光曦华源小区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组织工作人员走访阳光曦华源小区住户开展满意度调查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86份,满意84份,满意度97.7%。

四、受理编号:第16批83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名门首府西区业主反映:1.绿化修剪噪声扰民。物业进行绿化修剪作业时,使用的器械噪声排放超标(每个月修剪2次,每次修剪3-4天),产生的噪音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居民多次向物业反映,均未得到有效解决。2.蚂蚁泛滥成灾。近3年小区内蚂蚁大量滋生,超百户住户家中出现蚁患,厨房、卫生间是重灾区,客厅、卧室也频繁有蚂蚁出没。每日可见蚂蚁数量少则数百只,常规药物难以有效遏制。蚂蚁聚集还会传播病菌,对居民生活影响极大,业主曾通过12345热线、向社区、物业反映无果,导致蚁患愈发严重。3.下水异味影响生活。每到夏季,9号、10号、12号、13号楼单元门口的下水设施异味明显,气味刺鼻,居民因难以忍受异味,无法在单元门口正常活动、休憩”的问题。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该举报件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甘州区名门首府西区位于甘州区万寿街与杏林南路交叉口西南角,2017年3月,张掖市金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由张掖市金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承接物业服务。

1关于绿化修剪噪声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公司每月开展1次绿化修剪作业,持续时间2-3天,专门安排在周内上班时段(9:00-12:00、15:00-18:00)进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但绿化修剪作业时电动剪刀产生的噪声,确实附近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干扰。此前物业公司未接到过住户反映绿化修剪噪声扰民问题,居民多次向物业反映均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蚂蚁泛滥成灾”问题。现场核查走访时,该小区出现的蚁患主要集中9号楼,该楼共有72户,其中4户家中发现黄色小蚂蚁,18户家中曾出现过消杀后暂未出现黄色小蚂蚁多活动于厨房等易存留食物残渣的区域3年超百户住户家中出现蚁患问题不属实。2024年6月9号楼住户通过12345热线反映该问题,甘州区南街街道办事处及时协调物业公司邀请专业人员现场检查,为住户发放专业药物消杀,不存在反映无果问题。从专业虫害防治公司现场察情况分析,黄色小蚂蚁滋生主要与两方面因素一是居民日常购买的新鲜蔬菜中可能携带蚂蚁卵或成虫,入户后在温暖潮湿的室内环境中逐渐繁殖;二是部分家庭未及时清理甜食残渣、食物碎屑等,导致蚂蚁聚集筑巢,形成蚁患。

3关于“下水异味影响生活”问题。经核查,该小区9号、10号、12号、13号楼单元门口的下水设施完好,打开下水井盖时散发正常污水气味。同时询问周边常住住户也未发现有明显刺鼻异味

(二)办理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甘州区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了以下工作。针对绿化修剪噪声扰民的问题:一是甘州区住建局约谈张掖市金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充分考虑住户需求,进一步优化绿化修剪作业时间,调整为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时间段。同时,尽量缩短作业时长,减少噪声影响。二是要求物业公司在每次绿化修剪作业前,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单元门口张贴通知等方式公示作业时间与范围,方便居民提前做好安排。三是主动与住户沟通,积极回应住户关切,持续优化作业流程,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干扰。针对蚂蚁泛滥成灾的问题:一是甘州区卫健局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启动专项整改,聘请专业虫害防治公司结合黄色小蚂蚁习性,对小区9号楼公共区域及72户住户开展消杀行动,并制定效果评估和长效机制,确保消杀彻底。二是甘州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定期对绿化带、墙角等易滋生蚂蚁的区域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垃圾、杂物,从源头消除蚂蚁生存环境。三是物业公司免费为住户发放专业灭蚁药物,自行消杀室内蚂蚁,也可随时联系物业公司协调专业机构支援。同时向居民宣传科学防蚁知识,引导居民做好室内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居民生活环境。针对污水异味影响生活的问题甘州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9号、10号、12号、13号楼单元门口的污水井、垃圾桶全面清理、冲洗消杀,并加强污水设施日常巡检,告知住户若发现异味可随时向物业反映,有效防范异味产生。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住建局将联合区卫健局、南街街道办持续跟踪整改效果。一是甘州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优化绿化作业方式,探索建立“分区域错峰作业”模式,尽量降低修剪噪音对住户的干扰。二是甘州区卫健局联合社区、物业公司开展“防蚁知识进小区”活动,切实提升居民自主防蚁能力。三是甘州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定期检修污水设施,增加下水井清理、冲洗频次,并同时做好日常异味嗅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阶段性办结。甘州区住建局将办理情况在甘州区名门首府西区公示栏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小区住户开展满意度测评,发放调查问卷136份,满意135份,满意度99.3%。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