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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12批59号、60号、61号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8-28


2025年8月25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2批群众举报件4件,现将第12批3件一般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2批59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新墩镇小辣椒思源店对面的和悦府小区施工噪音扰民,希望减低分贝。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和悦府小区建设项目位于滨河新区民乐路与白塔街交汇处东北角,由张掖市佳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甘肃恒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2025年7月底主体全部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室内抹灰、室外管沟开挖作业,日常施工时间为7:30至12:00,14:00至20:00,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再未进行午间及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时间进行施工作业。前期室外工程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确实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二)办理情况

接到交办通知后,甘州区立即成立由甘州区住建局牵头,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新墩镇配合的联合整改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核查整改工作。针对降低施工噪音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管理,合理安排工序,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二是施工现场架设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噪声,甘州区住建局加强巡检,防止问题反弹。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甘州区住建局联合甘州区城市管理局、新墩镇工作人员在附近顺祥馨苑、蓝山三期、新城丽景小区公示栏将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临近项目楼栋住户进行入户调查,入户42户,满意42户,满意度100%。

二、受理编号:第12批60号(来信)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青年西街增福巷37号2栋南面院内杂物乱堆,环境“脏乱差”。开发商未将院子交住户管理使用,还私自在院内绿化带建房屋、车库出租牟利(将1栋院内绿化带建2层楼房出租牟利,将原门房改建成违建出租牟利)。违建致院内空间狭小,存重大应急安全隐患,请求拆除违建、清理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的甘州区青年西街增福巷37号位于青年西街西段,(增福巷37号楼1号、2号楼原名鸿隆综合楼)由张掖市阳光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3年开发建设。

1.关于“甘州区青年西街增福巷37号2栋南面院内杂物乱堆,环境脏乱差。院内空间狭小,存在重大应急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该院落不属于消防应急通道,现场检查过程中院内未发现堆放杂物,不存在安全隐患。

2.关于“开发商未将院子交住户管理使用”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号楼南侧小院目前由马某某进行日常使用管理,院门上锁并未对外开放。住户房产证显示,2018年已将该土地分摊至住户。

3.关于“私自在院内绿化带建房屋、车库出租牟利(将1栋院内绿化带建2层楼房出租牟利,将原门房改建成违建出租牟利)”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号楼、2号楼之间院内大门右侧位置存在的门房以及院内正对面的二层建筑,与鸿隆综合楼同一年建设,但门房和二层建筑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2号楼南侧院内建有4间车库(2005年建设),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目前经现场调查及走访周边群众,该3处建筑属于空置状态,不存在出租牟利现象。

(二)办理情况

由甘州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甘州区住建局、南街街道办事处配合办理,成立整改小组立即开展核查整改工作。针对群众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会同南街街道对增福巷37号楼2号楼南侧院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加强院内卫生管理,确保院内公共环境干净整洁。二是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对该楼院住户房产证进行核实,对未将院子交住户管理使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进行告知。三是由甘州区城市管理局对违建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待规划主管部门对反映的3处建筑规划影响程度作出认定后,依法进行处理。四是由甘州区住建局负责对接相关规划部门核实增福巷37号楼前期规划,明确该院落四至界限,告知马某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签订承诺书,确保不再违规使用。

(三)下一步措施

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反映青年西街增福巷37号楼院内3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建筑的问题。由甘州区住建局对房地产开发商开展普法教育宣传,以此为鉴,警示房地产开发商严守法律底线,防止违法行为发生。南街街道将进一步加大该楼院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清扫保洁,确保杂物不堆积,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甘州区城市管理局联合甘州区住建局、南街街道工作人员在青年西街增福巷37号楼院内公示栏将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青年西街增福巷37号楼1号、2号楼居民就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2份,满意30份,满意度93.75%。

三、受理编号:第12批61号(电子邮件)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爱琴海商业综合体楼顶的8台空气换气装置运行时噪音大,严重干扰了爱琴海居民楼10、11号楼居民的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州区爱琴海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爱琴海商场)位于甘州区昭武东路与民乐北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地下1层,地上4层,2021年开工建设,2025年6月正式运营。一、二楼为购物区,三、四楼为餐饮区,商场运营时间为10时至22时。举报反映的“8台空气换气装置”实为爱琴海商场的5台中央空调冷却塔的8个圆形导风罩(其中3台设备上各设置2个圆形导风罩,2台设备上各设置1个圆形导风罩),用于每年5月至10月天气变暖后爱琴海商场内部制冷和空气循环,其余时间段使用市政集中供热和商场内部空气循环系统,冷却塔日常运行时间与商场运营时间同步。5台冷却塔安装在爱琴海商场楼顶南侧,正南方向(约15米)为爱琴海10号、11号居民楼,由于近期气温下降,目前3台正常运行、2台长期未启用,冷却塔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确实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二)办理情况

8月25日,甘州区住建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甘州区城市管理局、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共同办理,制定以下整改措施,全面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爱琴海商场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结合现场情况布设点位开展噪声检测,掌握噪声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科学合理的降噪措施。二是爱琴海商场已订购声屏障隔音防护板,准备对5台冷却塔进行半封闭围设,并在安装完成后再次进行噪声检测,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预计9月10日前完成三是指导爱琴海运营单位进一步规范冷却塔等设施使用,尽最大努力解决该商业楼设备噪音问题。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住建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甘州区城市管理局、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紧盯问题整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预计于9月25日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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