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期:2025-08-27
2025年8月24日,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11批群众举报件5件,现将第11批3件一般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受理编号:第11批53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临泽县五泉林场二站周边有诸多林场,其中郭某壹、郭某贰的农场为重点,农场内有大片杨树(约1000棵),因人为故意不浇水,导致大量死亡,还有部分树木倒在电线上,存在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临泽县委、临泽县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临泽县五泉林场于1958年由原甘肃省林业厅批准成立,隶属原张掖地区行政公署林业处管理,1995年6月移交临泽县。林场下设五个管护站,两个苗圃,总面积9.4万亩。1997年8月临泽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颁布五泉林场土地资源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五泉林场土地资源,包括林地、疏林地、苗圃地、沙荒地、闲散地和其他未利用的土地通过有偿限期使用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1997年-2002年因条件不成熟未开发利用,2002年至今,五泉林场共与142户承包经营户分期签订2.43万亩耕地租赁合同。
1.关于“临泽县五泉林场二站周边有诸多林场,其中郭某壹、郭某贰的农场为重点,农场内有大片杨树(约1000棵),因人为故意不浇水,导致大量死亡”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临泽县五泉林场二站郭某壹、郭某贰实为五泉林场二站承包户。临泽县五泉林场第二管护站共有36户承包户承包租赁林场土地6268.27亩,均为沙荒地。2004年11月29日,五泉林场与郭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1089.04亩,租赁期30年,在租赁合同范围之内自己栽植林木,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归郭某所有,并负责租赁范围内林网日常经营管理和管护。2016年6月1日,郭某将名下的544.66亩耕地和租赁期间栽植的新疆杨、二白杨分别转让给其子郭某壹、郭某贰。其中,郭某壹租赁246.1亩(包括栽植新疆杨、二白杨2095棵),郭某贰租赁298.56亩(包括栽植新疆杨、二白杨2377棵)。经现场核查,二人所租赁的544.66亩耕地(经对比国土“三调”数据,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耕地管理)现种植大田玉米和辣椒等农作物,农田周边防护林实有树木4472株,其中:现地有活立木4150株,枯立木322株(枯立木中有128棵属于主干干枯但根部或树干处有萌发的新芽枝条),枯死率7.2%。经调查了解,农田防护林网树木枯死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郭某壹、郭某贰所租赁的544.66亩土地,自2015年实施农田节水灌溉工程以来,灌溉方式由漫灌改为滴灌,林带范围内地表灌溉渗水显著减少,尤其该区域土地地力条件较差,青沙坑地多、保水能力弱,导致林网干旱状况逐年加剧;同时,受季节性干旱和降雨不足影响,林区主要水源五眼渠、九眼渠来水量减少,在周边村社农田集中灌溉期间,林区补水尤为困难。二是五泉林场与承包户均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承包户对承包土地周边的林木有保护义务,林场对农户自建的农田林网管护责任落实督促不够及时,对承包户政策宣传教育还不深入。综上分析,农田防护林网部分树木枯死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并非单纯由人为故意不浇水所导致,但五泉林场作为主管单位,应对林木死亡负有主体责任。针对林网灌水方式的改变和水资源紧缺的现状,今年以来,五泉林场积极通过五眼渠、九眼渠农田灌溉错峰用水开展林区灌水3轮次。近日,由五泉林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土地承包户郭某壹、郭某贰承包土地周边的枯稍树木进行了修剪,并由其二人利用地表水对承包地周边林木进行了漫灌。
2.“关于还有部分树木倒在电线上,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调查,郭某壹、郭某贰承包土地的农田防护林内,确实存在倒伏的干枯树木,具体位置为临泽县鸭沙公路10公里向西320米处,现场倒伏新疆杨3棵,被压的并非供电线路,实际是中国电信网络通信线路。2025年8月24日,五泉林场已对倒伏树木进行清理,通信线路及架线杆均完好,安全隐患已彻底消除。
(二)办理情况
接到交办通知后,临泽县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整改。临泽县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现存树木情况,制定树木更新复壮方案,并对树干根部具备萌芽生长条件的树木,采取“去除枯枝、抚育萌芽侧枝”方式进行修剪。二是扩大排查范围,及时补救全县包括五泉林场在内的枯梢林木。五泉林场承包户于2025年9月6日前,通过九眼渠地表水进行第四轮渠灌,确保不再因为缺水导致农田防护林网退化,出现树木干枯死亡现象。三是督促土地承包户郭某壹、郭某贰于2026年3月底前编制作业设计,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完成枯死树木采伐,于2026年4月15日前按照作业设计完成补植补造并达到林地验收标准。
(三)下一步措施
临泽县将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及鸭暖镇相关单位压紧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承包户林木管护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共同守护好林木资源。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2025年8月25日五泉林场已将该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在五泉林场场部大门口、第二管护站移民点常住居民门口墙上进行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向五泉林场二站周边群众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共发放调查表28份,满意28份,满意率100%。
二、受理编号:第11批54号(来电)
举报件反映问题:甘州区东大街新华书店综合楼北面存在多重问题:环境脏乱差,东单元下水散发恶臭;地面高低不平,给居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北面拆迁区围挡旁路面同样高低不平,且存在违建,使路面变狭窄,进一步造成出行不便。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甘州区东大街新华书店综合楼位于东大街19号,该楼由新华书店张掖分公司于1997年修建,用于内部职工居住,一层为商铺,二至五层为居住区,共5个单元。该楼北面毗邻拆迁区,于2013年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东仓片区,由甘州区住建局负责征收,目前剩余个别房屋未征收完毕,已完成征收的房屋于2022年全部拆除,由张掖市富民物业有限公司对已完成征收的区域采用砂石垫层,并对路面进行平整,现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由张掖市富民物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1.关于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新华书店综合楼北侧人行通道与拆迁区域存在约0.7米的落差,考虑到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张掖市富民物业有限公司在人行通道与拆迁区域间采用围挡分隔。2023年应居民要求,张掖市富民物业有限公司将围挡向北侧(靠停车场方向)移动1米,人行通道与围挡间形成约1米宽的斜坡。因近期降水较多,斜坡上生长野草,并有零星垃圾散落,致使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2.关于东单元下水散发恶臭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甘州区北街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对新华书店综合楼东单元(五单元)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楼道内无异味,工作人员同时查看了室外污水井,无下水散发恶臭现象。
3.关于地面高低不平,给居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2017年新华书店综合楼列入清雅甘州城市风貌改造项目,风貌改造及路面铺设由张掖市富民物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因近期降水较多,地面渗水导致铺设的面包砖松动,出现路面不平整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出行。
4.关于北面拆迁区围挡旁路面同样高低不平,且存在违建,使路面变狭窄,进一步造成出行不便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新华书店综合楼共修建储藏室38间,作为配套设施与新华书店综合楼同时修建,位于单元楼门前(北侧),属于居民所有。该楼原为封闭式楼院,一、二、三单元与四、五单元之间隔着围墙,分为两院,储藏室依围墙修建。2022年因征地拆迁改造,将围墙拆除,5个单元门前东西方向道路连通,并在北侧设置了铁皮围挡与拆迁区域隔开,与道路有约1米斜坡(约0.7米落差),且围墙拆除后,有4间依墙而建的储藏室位置相对突出,对居民出行造成一定程度不便。
(二)办理情况
甘州区成立由北街街道牵头,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配合的联合整改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了综合整治,铲除野草,捡拾零散垃圾,采用消毒剂对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消杀。二是由甘州区住建局负责,张掖市富民物业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对地面进行平整并重新铺设面包砖。8月25日北街街道在新华书店综合楼各单元门口张贴施工通知,协调施工队用水用电等相关事宜。8月26日施工队入场,预计于9月10日前完工。三是在楼院内开展环境卫生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讲解的方式倡导居民爱护公共环境,不随手扔垃圾。
(三)下一步措施
甘州区将督促北街街道持续跟进问题整改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该区域的保洁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生态环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整治。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阶段性办结。甘州区北街街道将办理情况在新华书店综合楼小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人员入户向新华书店综合楼住户就整改情况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满意30份,满意度100%。
三、受理编号:第11批56号(来信)
举报件反映问题:张掖市老干部休养所居民反映,本小区为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的生活区域,公用面积本就十分窄小。社区又将房屋转租给蓝天救援队,该救援队人员、车辆较多,午间休息时段更是喧闹嘈杂,对居民生活干扰严重。且该队部分人员存在不理性行为,与居民产生冲突时态度蛮横,甚至出现围骂居民的情况。强烈恳请协调相关部门将蓝天救援队尽快搬离小区,还居民一个宽敞、安静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张掖蓝天救援队是由一批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志愿发起,从事户外遇险救援的民间公益性团体,于2019年12月24日在张掖市民政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前共有队员140人,由张掖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业务指导。举报件反映的张掖市老干部休养所小区是位于甘州区民主西街幸福巷323号的干休所家属院。“转租给蓝天救援队的房屋”为市干休所家属院内的一间废弃锅炉房。2019年8月,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原市干休所办公楼划转甘州区南街西来寺社区使用的批复》,市委老干部局将原张掖市干休所院内办公楼及公用车库、锅炉房等国有资产移交给甘州区南街街道西来寺社区,后南街街道西来寺社区将该废弃锅炉房改造为一间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甘州区应急管理部门配备给街道的防灾救灾物资和设备,也存放社区的其他物资。2019年,在甘州区应急管理局与南街街道建立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时,南街街道同意张掖蓝天救援队将部分物资设备存放在该仓库,张掖蓝天救援队在此仅放置了一小部分救援物资,偶尔会有物资补给及临时办公的情况。因该仓库与张掖市干休所家属楼1号、2号楼较为临近,个别时候救援队员在运输物资及车辆进出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确实会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近3个月内,张掖蓝天救援队一直在外开展救援工作,不存在车辆及人员进出仓库和搬运物资的情况。经走访了解,前几年确实存在过部分队员因不理性行为与小区居民发生语言冲突的情况。
(二)办理情况
甘州区立即成立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牵头,南街街道、甘州区应急管理局配合的联合整改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整改整治工作。一是对张掖蓝天救援队负责人进行约谈,向其反馈居民的诉求,强调居民对安静生活环境的合理需求。同时,要求其加强队员纪律教育,组织服务礼仪和沟通技巧培训,要求队员与居民交流时保持耐心、冷静,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督促张掖蓝天救援队进一步优化工作管理制度,非紧急任务状况下的午休时段(12:00-14:30)尽可能减少救援队车辆进出小区频次,有紧急任务进出小区时车辆尽量减速慢行、减少鸣笛,规范物资运输管理,在物资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尽可能避免产生过大声响。三是组织开展走访沟通工作,向居民耐心讲解张掖蓝天救援队的公益性质和社会贡献,让居民了解救援队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强化居民对救援队工作的认同,有效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四是督促张掖蓝天救援队陆续将存放在南街街道仓库的救援物资搬离,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甘州区将督促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南街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巩固问题整治成效。二是张掖蓝天救援队进一步规范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尽可能不产生过大声响,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截至目前,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联合南街街道办事处、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将办理情况在张掖市干休所公示栏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对张掖市干休所居民开展满意度测评,发放调查问卷54份,满意52份,满意度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