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日期:2021-04-07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是关系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重要工作,张掖市高度重视,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管理工作。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工作。2013-2018年共划定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6个。2018年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颁布后,通过划分、调整、撤销工作,全市共新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调整109个、撤销40个。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65个。二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界定标和标识设置工作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要防护措施,通过隔离防护、设置标识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措施,能够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截至目前,在用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共安装界标92块、交通警示牌75块、宣传牌64块、界桩285根,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34904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安装界标679块、交通警示牌201块、宣传牌282块、界桩6749根,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102451米。三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连续四年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台账,制定了“一源一策”,全面排查和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共排查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47个,目前均已整治完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霍永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