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日期:2026-02-11
赵锋(曾用名:赵丰)所有的位于南环路14号云鹏公司高职楼5层5-5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已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N-022421。现权利人赵锋向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锋
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