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途管制科日期:2023-11-2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重要安排部署,自《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将“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列入重点工作事项,严格居住、养老、学校等“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地变更。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自然资源部门不予进行土地变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效地保证了居住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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