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日期:2025-08-29
张立文所有的位于南环路108号保险公司住宅楼6层中-6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已遗失,《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N-05915,《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张国用(2013)第130968号,土地坐落:南环路130号。现权利人张立文向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立文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