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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分析报告

来源:日期:2026-03-04

202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各项安排部署,转变执法理念,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中心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优先采取政策宣传、督促整改等柔性方式予以纠正;对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处理。2025年,共送达《缴存告知函》727份、《督建督缴通知书》72份;办理单位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案件4含上年度结转案件2,下发《限期缴存通知书》2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当年无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5年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普法责任体系一是根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对行政执法工作亲自安排、亲自推动,分管领导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管理部协同抓”的责任链条。二是完善制度体系近年来先后研究制定了《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等5项行政执法制度,编制《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规范执法流程、文书和权限边界,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管理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内部稽核、专项督查等方式,定期对管理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突出重点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每月一法”学习制度,依托党组会会前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二是全员常态学。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组织参加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法宣在线等线上平台学习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至目前,执法文书规范率提升至100%参训人员覆盖率学习任务完成率学法考试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创新方式学。依托“全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安排行政执法科负责人、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职律师围绕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典型案例解析、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作专题辅导3场次。

(三)加强普法宣传,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一是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按照“政策宣传先行、督建促缴跟进、行政处罚惩戒”的工作思路,深入未建制缴存的非公企业和教育、卫生系统、公检法系统,通过与单位负责人座谈、发放宣传资料、送达《缴存告知函》等方式依法开展督建促缴,引导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在岗职工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克服“重罚轻管”的现象。二是优化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协调化解执法保障”机制,将调解程序前置并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主动加强与当事人和被投诉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追缴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事项得到积极稳妥处置。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管理部电子显示屏、受托银行业务大厅等渠道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新政等内容,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率,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一是严格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心制定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各环节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统一制定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二是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给予行政相对人更大自我纠错空间,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凸显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处罚前提条件的,先行责令或督促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适时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政策文件制定及法律纠纷处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中心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针对性有待加强。对受众需求缺乏系统调研,宣传内容与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等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对接不够精准,部分群体政策知晓度不高。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当前执法力量薄弱,专职人员少,管理部执法人员多为兼职且流动频繁,业务衔接不畅,影响执法效能。三是行政执法存在短板。受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限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运用不足,执法难度较大。

下一步,我中心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大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模式为推动法治公积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充实专职执法人员力量,规范兼职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机制,并通过开展集中学法、案例研讨、参加庭审、模拟执法、考察交流等方式,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实战化水平。二是规范文明执法,维护制度权威。健全完善多元调解的制度机制对信访投诉立案案件,主动加强与信访部门、被投诉单位、当事人等多方面的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通过政策宣传、限期缴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督促未建未缴的非公企业和少缴漏缴、停缴断缴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缴存义务,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有新突破三是创新普法模式,增强宣传实效。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新市民群体等推行“分众化”普法,定制宣传内容,开展精准宣传;利用大数据分析群众咨询热点,靶向推送普法信息,提升宣传针对性。深化“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制作更多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宣传作品,扩大线上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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