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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来源:日期:2020-06-05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业务办理指南

 

贷款对象

 

(一)缴存职工家庭(包括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配偶可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为房屋共同买受人或房屋共有权人的可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应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

(三)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内

(二)提供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担保实行连带责任担保;

(三)所购房屋须为缴存职工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同一套房屋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需结清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借款人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担保方式、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担保方式:住房公积金质押、个人保证担保、房产抵押和担保公司担保四种。

贷款额度最低1万元,最高40万元,且贷款额度不应超过购建房总价的80%。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加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建房总价。

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贷款额度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以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50%计算。

异地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20倍。

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最长期限为25年。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质押人和保证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要件资料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三)《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承诺书》

(四)购建房证明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2.购买存量房的,提供存量房备案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3.购买单位自建住房、棚户区或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单位需提供政府部门审批文件和购房职工花名册等备案资料,职工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4.购买新农村住宅楼的,提供职工或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20%的首付款票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工程概预算或费用明细。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职工或配偶名下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安全鉴定报告、工程概预算。

(五)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六)缴存职工或配偶名下有商业住房贷款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须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及贷款余额对账单。

(七)以公积金质押、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提供质押人、保证人身份证;以其他自有房产或他人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抵押人结婚证或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要件资料→管理部审核审批→签订合同→贷款担保抵押落实→到委贷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贷款偿还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按月还款

还款途径:通过划扣约定还款账户资金或按月划扣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质押金额。

提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和手续费。提前部分还款的,只降低月还款额度,不缩短贷款期限。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质押金额和已为本人贷款质押的金额相加大于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时,可一次性提取还贷。

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结婚证或户口簿

3.银行卡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要件资料或通过线上渠道填写还款信息→管理部或受托银行审核→划扣还款

办理时限:当日办结

 

温馨提示

 

(一)借款人可为他人提供担保,借款人不得重复借款,已质押的公积金不得重复质押。

借款人以本人及他人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质押的公积金额度。

(二)以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担保人须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统发或单位发放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个人保证担保不得重复担保,配偶不得相互担保。

(三)借款人既借款又为他人担保时,借款月还款额加担保的月还款份额不得超过月缴存基数。

(四)各类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其他担保方式由借款人自愿选择。

(五)失信被执行人不予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个人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

    (六)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员,将纳入公积金失信人员管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实施联合惩戒。

 

线上业务办理渠道

 

推行贷款业务线上办理。职工可通过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预约。

1.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址:

http://www.zyzfgjjwt.com/

2.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打开微信搜

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关注公众号)

3.张掖公积金手机APP(用浏览器直接扫描张掖公积金手机APP二维码或在苹果APP Store、安卓应用市场搜索“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进行下载)

 

信息查询主要渠道

 

1.12329服务热线

2.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

3.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

4.支付宝城市服务

5.张掖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6.管理部服务窗口



     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和业务咨询电话

 

服 务 热 线:12329     监 督 投 诉:8236218

市直管理部:8215917    甘州管理部:8226519

临泽管理部:5528452    高台管理部:6624132

山丹管理部:2720008    民乐管理部:4426296

肃南管理部:612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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