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制定甘州区农业用水分类分档水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时。
(二)地点: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楼1107会议室
(甘州区财智世家统办三号楼)。
二、成本监审结论
1.《甘州区2019-2022年度水利工程农业灌溉地表水供水成本监审报告》(张发改成监〔2023〕第6号),核定甘州区农业灌溉地表水单位供水成本为0.154元/立方米。
2.《甘州区2019-2022年度水利工程农业灌溉地下水供水成本调查报告》,核定甘州区农业灌溉地下水单位供水成本为0.154元/立方米。
三、调价方案要点
(一)分类水价
甘州区用水类型拟分为粮食作物和一般经济作物用水,设施农业用水,养殖业用水等三类,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基础水价按照现行农业用水价格标准执行,其中:地表水0.182元/立方米,地下水0.183元/立方米。具体标准为:
1.粮食作物和一般经济作物用水执行基础水价:地表水0.182元/立方米,地下水0.183元/立方米。
2.设施农业用水水价:地表水0.228元/立方米;地下水0.275元/立方米。
3.养殖业用水水价:地表水0.237元/立方米,地下水0.275元/立方米。接入农村供水管网的按相应类别的自来水价格执行。

(二)分档水价
在确定分类水价基础上,对超过定额(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用水定额按照《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执行。其中:
地表水
1.用水量在定额(计划)范围内的,按基础水价收取;
2.超定额(计划)50%以内(含50%)的,按基础水价的2.5倍收取;
3.超定额(计划)50%以上的,按基础水价的3倍收取。
地下水
1.超定额(计划)30%(含)以内,按基础水价的2倍收取;
2.超定额(计划)30-50%,按基础水价的3倍收取;
3.超定额(计划)50%以上,按基础水价的4倍收取。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甘州区人大代表(1名)
詹 文 甘州区安阳乡郎家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甘州区政协委员(1名)
张永海 甘州区长安镇党委副书记
(三)相关政府部门代表(12名)
朱 康 市水务局水利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文伟 市耕地质量建设管理站副站长、正高级农艺师
付银花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科长
王 琳 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科长
赵自龙 甘州区发改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佳能 甘州区水务局灌溉防汛股股长
赵雪梅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郭天龙 甘州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维龙 甘州区大满水资源保护利用所副所长
田 坤 甘州区西浚水资源保护利用所副所长
杜树江 甘州区盈科水资源保护利用所副所长
李 钊 甘州区乌江水资源保护利用所副所长
(四)专家学者(2名)
肖 让 河西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
李海波 市委党校统一战线人才培训部教师、副教授
(五)消费者代表(12名)
1.用水户代表(6名)
李 洋 甘州区长安镇下二闸村1社
武建勤 甘州区党寨镇党寨村
张乐年 甘州区碱滩镇草湖村六社
王敬泽 甘州区靖安乡上堡村六社
张维胜 甘州区明永镇孙家闸村七社
杨树杰 甘州区明永镇孙家闸村七社
2.农民用水者协会代表(6名)
于定宇 甘州区小满镇古浪村农民用水户协会
陈旭明 甘州区小满镇王其闸村农民用水户协会
赵大亮 甘州区孙家闸村党支部书记
姚学忠 甘州区小满镇黎明村党支部书记
陈月林 张掖农场老寺庙社区
李佳勋 甘州区靖安乡上堡村党支部书记
五、听证人(4名)
刘 冰 市成本监测与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海啸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周茉莉 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科副科长
罗丽娜 市成本监测与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成本调查科副科长
特此公告。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