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张掖市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方案

来源:日期:2021-08-10

张掖市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0〕69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坚持行业发展与整治并重,合理控制河湖砂开采,逐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加快建立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生态优先、合理开发、规模集约和矿地利用的原则,依法规范砂石开采行为,统筹建设大中型砂石矿产开发基地,促进矿产开发强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活动。

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把“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有效供给”作为砂石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积极扶持发展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工业化机制砂石生产项目,促进砂石生产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考虑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开发利用现状、环境保护要求、安全生产条件、交通运输状况、市场供应覆盖范围等因素,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河(湖)砂的紧缺程度,科学合理布局砂石生产项目和设置相应的砂石采矿权。

坚持疏堵结合、综合利用。支持采矿废石的综合利用和混凝土再生利用,鼓励生产矿山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处置采矿废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混凝土生产砂石替代材料,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提高矿产资源等综合利用水平。

(三)发展目标

力争在2025年底前形成砂石资源开发产业集中化、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格局,建立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砂石市场体系,实现我市建设用砂石供需基本平衡。

二、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加快落实《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上下游衔接,严格落实机制砂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断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五)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积极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在引导中小砂石企业合规生产的同时,通过市场化办法实现砂石矿山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建设绿色矿山。(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引导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建设生产基地与加工集散中心,改进装卸料方式,减少倒装,有效改变“小、散、乱”局面。(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加强土地、矿山、物流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引导各类资金支持骨干项目建设,推动大型在建、拟建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对符合条件的已设砂石采矿权,支持和引导依法予以延续登记,并推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鼓励暂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厂矿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必要设施设备,具备条件的支持尽快复工复产。(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

(七)降低运输成本。支持就地取材,减少长距离运输外来砂石。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

(八)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整治。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纳入河湖长职责范畴,建立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的采砂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一管理,建立权责明确的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严禁购买使用非法砂石企业的砂石料,坚决杜绝非法砂石料销售渠道,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从源头上管控非法砂石料的销售。对无证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非法、违规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打击力度。严防河道非法采砂反弹,维护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砂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强行业指导,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在保障防洪、生态、通航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确定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河道采砂要助力脱贫攻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采砂所得应部分用于河道日常管理和生态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湿地局、市林草局)

(十)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及时总结推广河道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经验,推进河砂开采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建立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促进疏浚砂利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一)探索推进水库淤积砂开采利用。强化生态保护约束,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开展水库淤积砂综合利用,努力增加资源供应。(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十二)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

(十三)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混凝土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给。(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四)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地方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十五)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中的应用比例,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城镇住宅和农房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五、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

(十六)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做好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

(十七)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需要。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要针对性制定应急保供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货源和运输调度的统筹协调,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

(十八)切实保障防汛等应急用砂石。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各县区根据需要建立应急开采和储备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应急方案,在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实行专砂专用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申请资料要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坚持一视同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允许和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进入砂石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等行业,保护民营砂石生产企业合法权益。(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六、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

(二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非法盗采、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环境、造假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与个人的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张掖经开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管力度。(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严厉打击互相串通、签订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加强进出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严管控砂石出口,合理引导市场主体扩大砂石进口规模。(市商务局)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三)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会同工信、自然资源、水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指导,定期会商研究相关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

(二十四)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供求变化,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全市砂石供求情况。及时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应,稳定市场预期。(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

各县区、张掖经开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做好砂石保供稳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障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政策协调,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下载:DOCUMENT20210324553157148930.pdf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