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0-12-25
2020年 第1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4号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价格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市相关部门,决定废止《张掖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35个地表水大中型提灌工程用电价格的通知》(张市价管〔2004〕75号)等46件价格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的价格规范性文件目录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