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3-09-26
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近日,张掖市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文件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全力打造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
“明”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审查”原则,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单位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张掖市招标投标负面清单》要求,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着重检查招标文件中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设置,确保招标文件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亮”负面清单。明确把招标文件中易发生、较常见的不公平竞争条款,包括是否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是否提出注册资本金、特定地域业绩、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等25个方面列为负面清单,作为审查的重要依据。通过负面清单反向排查,有力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强”监督管理。各行政监督部门将招标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依法监管招标文件的合法性,针对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发现违法违规编制招投标文件的,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市发改委 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