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
二、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三、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