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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8 17:17 来源: 张掖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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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5: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包含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本应是刚性要求,但一些市州出台的规划纲要却打折扣,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存在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的问题。其中庆阳、张掖、甘南等市州缺项漏项严重,庆阳市甚至将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等约束性指标擅自调整为预期性指标。

整改目标:从严落实《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设置要求,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对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指标体系设置完整合理、评价结果公正有效。严把政策关、投资关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情况:经与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对照,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资源环境主要缺失指标有8项,分别是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蓄积量、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V类水体比例。针对此问题,市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责令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整改落实。为尽快将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019年5月24日,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补充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资源环境缺项指标的报告》,由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正明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了汇报。2019年5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约束性指标的通知》(张政函〔2019〕95号),对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及时进行了补充整改。以上缺项指标,初期虽未在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予以体现,但在相关市级专项规划中都进行了明确,在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终期评估时,对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部进行了总结评估。“十三五”以来,各相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推进落实,8项指标均完成了省上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符合预期进度。具体完成情况如下:1.耕地保有量:“十三五”期间省上下达的底线性任务为519.71万亩,2016年实际完成532.25万亩,2017年实际完成532.71万亩,2018年实际完成533.49万亩。2019年数据尚未确定,从完成情况及预计情况来看,2019-2020年均能超额完成底线性任务。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15-2020年省上下达目标任务为8.8366万亩,2015年实际达到1.4569万亩,2016年达到1.8578万亩,2017年达到1.3042万亩,2018年达到1.3418万亩,2019年达到0.91万亩,2020年预计达到1.2万亩,2015-2020年预计累计达到8.0707万亩,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范围内。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十三五”期间目标任务为20%,截止2019年年底,达到了22.21%,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4.森林蓄积量(不含祁连山保护区、山丹马场、白龙江林管局南华生态局):2016年省上未将森林蓄积量列为考核指标,无相关考核数据。2017年森林蓄积量达到111.27万立方米,超额完成省上下达考核指标。2018年森林蓄积量达到113.60万立方米,超额完成省上下达考核指标。2019年森林蓄积量达到127.40万立方米,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为126.12万立方米,超额完成省上下达指标1.28万立方米。5.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十三五”期间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为84%,2016年达到86.8%,2017年达到87.1%,2018年达到96.3%,2019年达到92.6%,2020年预计达到90%以上,均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6.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十三五”期间省上下达目标任务为77微克/立方米,目前,实际完成情况为50微克/立方米,我市PM2.5已达标。7.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十三五”期间省上下达目标任务为100%,目前完成情况为100%。8.劣V类水体比例:我市已消除该类水体,比例为0。在组织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时,我们将充分发挥规划纲要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祁连山保护工作中的提纲挈领作用,对照全省绿色发展指标,将所有指标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张掖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张掖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8214645

联系地址:市委、市政府统办1号楼8楼会议室

张掖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