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二批)
信访受理编号:第二批13号
信访反映问题:民乐县丰乐镇白庙村3社旱地种植松树后遗留大量碗状塑料垃圾,未及时清理。
责任单位:民乐县委、县人民政府
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民乐县丰乐镇组织镇村两级干部、护林员、护草员、保洁员、党员和群众对白庙村8039.64亩退耕还林地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的拾捡整改,捡拾废弃遗留育苗营养袋共计81公斤,其中,投诉反映的白庙村3社退耕还林地内捡拾废弃遗留育苗营养袋共计12公斤,均已规范处置。
2.民乐县丰乐镇政府修订完善和印发《丰乐镇护林员、护草员、保洁员管理办法》,对该镇镇村及退耕还林地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分片监督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与护林员重新签订《护林员管护合同》,将退耕还林地环境卫生纳入合同内容进行绩效考核,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