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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张掖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和会计科日期:2024-02-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财政部日前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数据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充分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为目标,以推动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更好发挥数据资产价值。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等三方面十八条内容。《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原则,即坚持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相结合、坚持权利分置与赋能增值相结合、坚持分类分级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创新方式与试点先行相结合。

《指导意见》还确定了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12方面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将安全贯穿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涉及处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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