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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财政局举办《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专题辅导宣讲会

来源:张掖市财政局机关党委日期:2022-04-22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顺应新时代、彰显新担当、展示新作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4月22日,张掖市财政局举办《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专题辅导宣讲会,邀请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张晓昌作题为《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干事担当者撑腰--<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解读>》的专题辅导宣讲。

专题辅导宣讲会由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林主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张晓昌围绕深刻认识《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等三个方面,对《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作了深入解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金珧汉表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要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善于斗争,积极抵制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局机关纪委书记陈文礼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恶意诬告陷害行为,让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局机关支部书记代表张建峰说:“诬告陷害行为是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的毒瘤,必须根除。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局机关纪委委员代表陈超表示,《实施办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保护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今后的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赵鑫涛表示,将认真对标对表党章党规,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遵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全力推动《实施办法》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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