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月 农历 年 [ 年 ]

张掖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张掖市财政局综合科日期:2026-01-16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逐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机关综合考核体系,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会前学法28次,确保与财政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法治财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责任,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统筹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将述法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确保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同配合,抓好具体工作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照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财政部门“最多跑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补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服务等办事事项3项,建立办事指南,优化办事程序,有效履行财政部门职责职能。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公用经费、社会保障缴费等实现网上直接拨付,预算单位支出实现电子化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学费收入、罚没收入等所有非税收入收缴实现网上直接缴款。及时清理规范执法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19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5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减少对企业不必要干扰。研究制定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告知具体措施,督促县区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审批环节应用实施,充分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用。坚持把优化法治领域营商环境要求融入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通过开通网上商城、强化信息公开、支持中小企业、推广合同融资等措施,构建公平有序、高效透明的“六零”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目前,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限额以上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事前承诺制度、在线签订合同等措施,政府采购工作便利度显著提高,各类参与主体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认真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定期对以市政府名义或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与为基层减负相违背的文件及时废止、修改或补充完善,确保动态化、精细化管理。目前,累计对50余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清理废止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1份。根据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督察反馈问题,会同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调剂解决车辆编制1个,按程序协调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购置,确保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转。认真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职责,畅通投诉渠道,把准执法尺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甘肃振泽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方面咨询、指导,确保法律事务依法依规处理。

(四)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认真落实《张掖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张掖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张掖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张掖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事项“两轻一免”清单(从轻)》,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积极推行“陇上e企查”行政执法及执法亮证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互联网+监管”要求,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将财会监督、政府采购和代理记账机构三大板块纳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管,随机抽取执法对象、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6户次。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为目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自纠、巩固提升等方式,对财会监督、政府采购类领域行政执法情况梳理整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法宣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财政系统初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存在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以案释法”推广力度不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执法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主要原因表现为:一是对法治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等问题,依法行政质效不高。三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法规运用等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发展“十五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谋划部署。着力健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公开财政信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研究安排、检查督导、推动落实,有效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是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确保财政决策行为合法合规。

三是认真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定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任务,靠实普法责任,与干部使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目标责任书奖惩等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财政普法工作有效落实。利用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时机,加大对部门服务对象普法力度,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财政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有效促进财政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四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深化大局意识和“人人有责”法治观念,深入学习贯彻《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对财会监督、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压实工作责任,分阶段推进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特殊需要报告的情况。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2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811617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