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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推动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市县设备更新试点工作

来源:张掖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日期:2026-03-26

近期,省财政厅修订印发了《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市县设备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和《财政贴息+融资租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相比之前政策的明显变化是“两提高、三扩展”。“两提高”,即新的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市县设备更新试点政策下,融资租赁公司投放资金额度上限从3000万元调整为3亿元,最长租赁期限从5年调整为10年。“三扩展”,即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试点政策从县区扩展到市县区,支持领域新增了公共事业、低空经济、农垦产业特色农产品及深加工;财政贴息+融资租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更新政策的贴息对象新增了主要财务指标已达到“专精特新”基本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重点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我市1+3”生态工业体系构建。一是面向市县区财政、工信等部门及相关企业人员组织开展专题政策培训,指导县区及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掌握具体操作要点二是会同市工信局督促各县区加强与企业的对接沟通,充分宣传政策,摸排融资需求。三是持续加强与融资租赁机构衔接沟通,反馈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协调对接县区或企业按要求提供申请融资资料,积极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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