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管理科日期:2025-06-26
为加强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管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促进地方金融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会计机构,联合县区财政局对全市45家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年度现场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地方金融组织基本治理、资金来源、业务开展、合规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变更、风险控制、数据报送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的6家融资担保公司、6家典当行、11家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完成整改。同时,将地方金融组织是否存在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股东违规抽借资本金,企业法人、股东及从业人员参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非法暴力催收或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列入检查内容进行重点核查。检查期间,市、县区财政局结合地方金融领域规范经营整治,与29家地方金融组织签订了相关承诺书,督促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内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强化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