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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有变化

来源:张掖市财政局教科文科日期:2022-07-18

近日,省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政府征兵办联合印发了2022年《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我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生资助资金的资助范围标准、资金分担以及申请、评审、发放、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该《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整合了15项资金管理细则,形成贯穿学生资助各环节的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从2022年起,扩大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提高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对困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大的高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好的高校给予奖补,用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提高中职学校免学费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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