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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取消农业水利工程水费减轻农民负担
来源:《人民政协报》
近年来,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惠农政策。2005年,江苏省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并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同时,削减了一些向农民收取的收费项目或比例。这些惠农政策的落实,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但江苏省泰兴市政协在调查中也发现:自从去年农业税全面取消后,农业水费成了群众来信来电最关心的问题,由于不能实现分户计量,多用水的没有多拿钱,少用水或者没用水的也要缴钱,所以不少群众有意见。农民们普遍反映,农业水利工程水费在实际收取中存在问题,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一是征收成本高,加重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负担。按有关政策规定,“水利工程水费”应由乡镇水利站直接向农户收取,但由于乡镇水利站人手少,征收任务重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实际上大多是镇村两级组织人员代为征收。每镇几十万元的费用,镇村要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征收工作。每年从年初宣传发动到征收结束,少则两三个月,收缴难度大的乡镇甚至要拖到年底也无力完成任务。因此,镇村干部感到疲惫不堪。他们普遍反映,过去收水费同具有强制性的农业税一齐部署,随税征收,现在就剩下水费一项了,上级又不让在粮食直补资金中代扣,只能上门踏户催收,其工作量可想而知。取消水费,可以使他们从繁重的征缴困境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村民期盼的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二是征收难度大,增加了新的村级债务。过去的“皇粮国税”具有强制性,镇村干部的催收难度相对较小,至于水利工程水费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中央和地方每年向种田农户打卡发放粮食直补、农资补贴等各种补贴,而镇村干部还得上门收取水利工程水费,多数农民不理解,不支持,缺乏上缴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户不缴影响多户,为了完成任务,有的村干部只好举债上缴。有些村干部反映,近几年来,村里水费收缴难度逐年加大,为了完成上级部署的水费上缴任务,每年只好为尾欠户垫缴水费。
三是负面效应大,加剧了农村基层干群矛盾。每年由种田农户亩均上缴7至8元的水利工程水费,遇到天气旱情较重的年份,一茬农作物浇几次水,农民感到缴钱不吃亏,镇村干部上门催收难度较小。但一遇到雨涝较重年份,农民就对缴水费特别不理解。在征收过程中,极易形成干群对立。为几十元水费,村组干部与拒缴农户争吵现象时有发生,其产生的矛盾使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大大缓和的干群关系又蒙上阴影。
另外,据江苏省泰兴市政协调查了解,现在收取水费的两个原始目的都没有达到:一方面农村水利工程继续老化、恶化,难以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农村的灌溉方式依旧,和收费前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农业灌溉需要的柴油价格大幅度提高。目前,在东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市,农业水费已经被取消,由地方政府财政支付。因此,鉴于上述情况,江苏省泰兴市政协建议:应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取消向种田农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此项费用取消之后,经济发达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费用应由当地政府财政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应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列入专项预算或决算审核拨付。(江苏省泰兴市政协)
相关资料:
国家收取农业水费主要目的是保证农业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转和维护,所收的费用支出一是工程养护,再就是人员工资等。另外收费还有促进节约用水的目的。以江苏省某市为例:凡农业生产使用水利工程用水的,必须按实际种养面积向水利部门交纳水费。其标准为(每年每亩):自灌区耕地18元,其中棉、桑、林12元;非自灌区8元,其中棉、桑、林7元,瓜果、菱藕、蔬菜10元。水产池塘养殖25元,湖荡、河沟养殖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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