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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法庭旁听 给审判法官“挑刺” 8月7日,五华法院大法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便邀约帮手把对方打成重伤。庭审中,旁听席上坐着10多名特殊旁听群众——政协委员,这些政协委员是专门来给审判法官“挑刺”的。
据了解,2006年12月11日凌晨3点左右,吴学江跟其弟弟吴学卡(已判刑)和另外两个朋友,在昆明市大观路省建三公司大门口烧烤摊附近,因琐事与李某某发生纠纷,吴学江兄弟二人用棍棒、匕首等凶器殴打、刺伤李某某,旁边一小贩见状立即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时,吴学江等人已逃走。经法医鉴定,李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重伤。之后吴学卡被抓获,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随后,警方网上通缉一直潜逃在外的吴学江。今年3月6日,吴学江在成都一家网吧里被成都警方抓获。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吴学江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吴学江和其弟弟吴学卡在打伤李某某的过程中,属于共同犯罪。于是,当庭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学江有期徒刑5年。
庭审结束后,旁听席上的政协委员对合议庭法官提出一些意见,政协委员李建耀说:“审判长对整个庭审节奏把握得较好,但有些细节做得不够好,在公诉人出示照片时,法庭应当出示照片原件给被告人看,而不应该拿复印件给被告人辨认,还有就是当庭宣判后,应该当庭告知被告人是否服从判决,不服判决,有上诉的权利……”(记者 柏立诚)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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