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要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服务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杨超 |
中央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在许多方面都与保险业密切相关,这不仅为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保险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现代保险业承担着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的功能,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作用日益明显。同样,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保险业同样应该而且完全能够大有作为。
农村改革发展三十年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但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农村风险管理体系的亟待建立健全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户家庭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也是独立的风险承受单位。农户家庭生产规模小的特点决定了农户家庭承受风险的能力很弱,在缺乏健全的风险保障情况下,一旦发生大的灾害,农民的生产生活会受到严重影响。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危害程度越来越大,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这在今年初南方的冰冻雨雪灾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体现。要实现农村的科学发展,达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目标,就要建立健全农村风险管理体系,把各种风险对农业、农村、农民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保险作为最专业、经实践检验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应充分发挥在构建农村风险管理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顺利推进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
此外,保险业积极服务“三农”也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全面发展。我国农村人口过多,耕地资源有限,有限的耕地无法为规模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成为了制约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要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健康发展,就需要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将大量的农村人员转移出去,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经营。否则,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商品率低、农民收入低的不利局面就很难根本改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就无从谈起。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功能。虽然中央提出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但如果没有非农就业机会及相应的保障体系,农民不会轻易放弃对土地的使用权。保险的存在与发展,解决了农民的养老、医疗等问题,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把广大农民纳入农村保障体系,有利于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土地的流转和集中、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提供条件,全面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
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最终成果,关键要看提供的保险服务是否能让广大农民满意,农民兄弟是否得到实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以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契机,为广大农民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既要大力发展医疗、意外伤害、养老等与农民健康、养老密切相关的险种,也要大力发展家庭财产、种植业、畜牧业等与农民财产密切相关的险种。要通过发展种类丰富、服务齐全的“三农”保险,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服务。二是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完善“三农”保险服务机制。要深入查找保险服务方面存在的销售误导、理赔难等突出问题,切实进行整改,不断建立健全保险服务机制,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三是要以培训为契机,全面提高“三农”保险人才队伍的素质。服务质量优不优,关键在于队伍素质高不高。要以县支公司业务骨干为重点,以驻村业务员为关键,全面抓好“三农”保险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意识和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