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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视察和谐社区:我国社区建设仍处初级阶段           ★★★
全国政协视察和谐社区:我国社区建设仍处初级阶段
作者:刘志国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14:58:48

全国政协视察和谐社区:我国社区建设仍处初级阶段
 
 
 
  本报讯 (记者 刘志国) 在城市,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目前大部分都下沉到了社区;在农村,随着乡镇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以及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工作需要社区组织协助和办理。然而,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表明,我国社区建设的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6月16日,山东省政府在向全国政协“和谐社区建设”视察团介绍情况时透露,尽管山东全省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平均达到315平方米,全省5276个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达到了2.9万多名,但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仍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社区层面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据介绍,目前和谐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社区工作协调运行机制不够顺畅,职能部门之间资源整合有待加强,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急需建立;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不够热心,参与积极性不高;驻区单位共建规范化机制未有效建立,社区居委会与驻区单位、物业管理等的关系难处理制约了和谐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社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社区服务产业化、社会化程度不高;社区建设立法有待加强。

  针对和谐社区建设的难点和问题,在今年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宋余庆、张皎、骆沙鸣、张承芬、段雄、茅永红等全国政协委员分别提交提案或大会发言。委员们从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体制、加强和谐社区文化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就加快我国和谐社区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前,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向视察团介绍情况时对委员的建议进行了回应,并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将加大各项政策性措施的试点推进力度,加快社区建设的实践和理论创新,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把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尽快覆盖到社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快法制建设步伐。
 
 
 


来源:人民政协报

 

文章录入:李丹    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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