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市安委办下发通知,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市开展冬春火灾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围绕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强化工作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快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整改速度,集中力量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工矿企业、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聚焦提升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保温材料全链条管理、电动自行车和电源火源管理、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等方面,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公共浴室、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厂房仓库、体育场馆、冰雪活动、宗教活动等场所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规住人、违规搭建、违章操作、防火分隔不到位、外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问题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要迅速开展消防执法行动,坚决挂牌、公告、曝光、处理一批重大隐患单位和典型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治理,指导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统筹消防力量、消防水源等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组织村民对秸秆垃圾等可燃物进行集中清理,严禁野外烧荒、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生活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消防水源普查和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测试检修,确保完整好用。修订完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实战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