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应急管理局充分认识《办法》出台对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切实抓好末端落实。强化宣传突出掌握实效。8月,《办法》公布,借助工作微信群、陇政钉等媒体对县区、经营单位对《办法》及办法解读进行“耳音式”强化宣传。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在专题学习《办法》,全面掌握《办法》主要内容、制度依据、条款内涵、落实要求,确保理解不走偏、贯彻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周密部署突出贯彻成效。9月,组织局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县区参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和省应急厅安排部署视频会议,对《办法》)宣贯落实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县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启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了1个以上失信信用主体纳入全过程操作。同时采取集中组织、专家授课等形式,分批次、分片区轮流对辖区企业开展《办法》的学习宣贯,促进其主动树立安全诚信观念,更加自觉遵法守法。掌握尺度突出工作质效。结合日常执法、工作督查,开展《办法》学习贯彻情况检查,重点突出县区分管领导、主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对“列入条件和管理措施”“列入和移出程序”“信用修复”等内容的学习掌握情况。通过系列有效举措,在全市营造出学《办法》、用《办法》的浓厚氛围,为《办法》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