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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对高台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评估验收

来源:日期:2021-01-06

1月4日至5日,市安委办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现场提问等方式,先后对高台北坡盐业有限公司、甘肃豫中明达化工有限公司、高台宏源矿业有限公司、中湖盐股份有限公司等16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组对照《张掖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从靠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加强改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强化提升安全生产源头防范,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8个方面,44项内容进行了量化打分。针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评估验收组现场下达整改指令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责令企业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整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总结经验,落实全员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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